(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實施異地安置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6年1月9日印發了《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實施異地安置有關事項的通知》(花府辦〔2026〕1號)(以下簡稱《通知》),現作以下解讀:
一、出臺背景
根據《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7〕46號),2017年啟動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為解決項目房屋征收安置問題,赤坭鎮牽頭起草了《通知》,經區政府審議通過后,以區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
二、目標任務
采取異地安置模式完成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
三、制定依據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3〕3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花府辦規〔2025〕4號)等有關規定。
四、適用范圍
適用于已簽訂《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合同》并已完成安置房認購的被征收房屋權利人。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五、主要內容
共七條規定。主要內容為安置對象、安置方式、安置面積、異地安置房屋認購標準、異地安置房屋房源交付及管理標準、小學生交通補貼、臨時過渡用房補貼(含老人臨時安置)、其他事項。
六、征求意見情況
《通知(征求意見稿)》于2025年11月起草,經與被征地村社充分溝通及征求意見后,再分別征求區發展改革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審計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花都區分局、花都汽車城管理委員會等單位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修改完善后,赤坭鎮將《通知(呈審稿)》提請區政府研究審定,2026年1月9日通過區政府同意并印發實施。
七、新舊政策差異
安置模式不同。《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花都區西部先進制造產業園區(赤坭園區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辦〔2017〕46號)規定選址在赤坭大道以南、赤坭小學東面地塊建設安置區;本《通知》規定采取異地安置模式,不再建設安置區。花府辦〔2017〕46號文與本通知不一致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