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圖文解讀)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一、編制背景
重大行政決策關系政府治理全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和具體體現,《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編制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落實相關規定,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保證決策效率,廣州市花都區司法局牽頭組織編制了《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
二、編制依據
1、《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
2、《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3、《廣州市依法行政條例》
4、《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三、編制程序
納入《目錄》的事項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區政府集體審議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作出。
四、納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有4項,具體如下:
1、編制花都區林地保護利用規劃(2022-2035)
2、制定《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辦法》
3、劃定花都區畜禽養殖禁養區
4、制定花都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和清潔衛生費管理使用規則
圖文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