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政策解讀
點擊查看文件: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
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19年5月7日印發了《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花府辦〔2019〕7號),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目的
為依法、規范、有序、有效推進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工作,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該項目征地拆遷工作有序進行。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收補償試行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7〕10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補償辦法的通知》(花府辦〔2016〕37號)、《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花都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上簡易建(構)筑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花府辦〔2017〕2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三、形成過程
《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稿)》先后兩次征求區司法局、區規資局、區征地辦、區財政局和區教育局意見。結合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4月26日新雅街將修改完善的《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送審稿)》提請區政府審定,經區政府同意于5月7日印發實施。
四、主要內容
《合和新城片區教育配套設施用地項目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共四章十四條規定。第一章為總則,主要內容為明確本方案適用范圍和實施主體;第二章為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本章主要明確了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獎勵政策及保障集體收益的標準;第三章為房屋安置,本章主要明確了拆遷安置補貼費用、獎勵政策、集體土地上企業廠房拆遷補償;第四章為其他事項。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